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土告字[2010]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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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九(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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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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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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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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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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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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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含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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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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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建筑总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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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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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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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号地块
|
79879
|
79879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87867-1198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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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4149 万元
|
830万元
|
2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三号地块
|
53976
|
53976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59374-8096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2804
万元
|
560万元
|
3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四号地块
|
37686
|
37686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41455-565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2022
万元
|
400万元
|
4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七号地块
|
35877
|
35877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39465-5382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1986
万元
|
400万元
|
5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九号地块
|
58894
|
58894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64783-883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3059
万元
|
610万元
|
6
|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十号地块
|
28463
|
28463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31309-427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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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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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
万元
|
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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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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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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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8
|
16478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18126-2472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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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4m
|
1.1-
1.5
|
20%
|
50年
|
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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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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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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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三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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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8
|
17228
|
工业用地
|
地上总建筑面积18951-2585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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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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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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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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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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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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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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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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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六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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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57
|
1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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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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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总建筑面积140973-19224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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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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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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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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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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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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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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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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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5号。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6号。
3、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3号。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8号。
5、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4号。
6、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0号。
7、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07号。
8、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0号。
9、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3号。
二、凡是台州市环保局认可的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9日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9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0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
挂牌时间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3)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685127 82525036
联 系人: 沈先生 阮先生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900001040002783
|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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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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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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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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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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