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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12月14日至12月26日挂牌出让金湖县海晏路南侧、金湖东路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关键字:JG201716 JG201717

 金湖县挂[2017]13号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JG201716 金湖县海晏路南侧、金湖东路北侧、利农路东侧 47478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15 建筑密度≤25% 30%≤绿化率 70 6385 6385 10(万元)
JG201717 金湖县海晏路北侧、利农路东侧 8769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40% 25%≤绿化率 70 1120 1120 10(万元)

       
        二、竞买资格:JG201716号地块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其母公司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集团旗下子公司须曾获得过住宅建筑《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竞买人在报名前持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到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竞买,仅可单独竞买。2、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竞得宗地后必须在金湖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方可进行开发建设。3、竞得人凭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与金湖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成交结果无效。 JG201717号地块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14日 起至2017年12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JG201716;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 至2017年12月26日17时;

2、地块编号:JG201717;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12月22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 至2017年12月26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按照规范要求在JG201716号地块A区(见用地红线图)设置托儿所,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韩玉翠 张荣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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