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巢国土告字〔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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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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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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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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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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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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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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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价(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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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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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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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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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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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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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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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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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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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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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巢湖路,南至裕溪路路,西至牡丹路,北至水上公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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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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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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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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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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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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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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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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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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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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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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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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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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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商业面积(含酒店、写字楼)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0%,并沿巢湖南路、裕溪路交叉口集中布置,沿裕溪路不得建设零星商业门面;
2、出让范围内规划红线宽度为12米的支路,参与容积率指标平衡;
3、竞得人同步配套建设支路,并在成交价款外承担巢湖路和裕溪路交叉口绿地广场建设费用60万元,广场由市政府负责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17: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2日11:3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拍卖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0日起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六、联系电话:(0565)2621850、2399312;联系人:许先生、胡先生。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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