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25)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5

关键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市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
面积m2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积率
建筑密度
绿
出让
底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准入产业用途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2010-25
炮车工业区滨湖大道南
三先路西侧
71741(107.61)
 
工业
 
50
≥0.7
≥38%
12%
 
1459.93
 
800
 
15
 
聚丙烯加工
 
150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合伙竞买。申请竞买工业宗地竞买人须符合国家产业准入条件。
三、挂牌时间及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4日为咨询调研时间,竞买报名时间自10月5日至10月14日下午4时止。愈期不再接受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报价最高者竟得。
挂牌报名期限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有两名竞买人的,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10月15日组织现场竞价,3人含3人以上竞买人的进行现场拍卖,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者竞得。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款一律以现金或汇票方式支付。
五、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土地开发建设时间按出让合同约定最多不得超过3年。                
(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含政府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及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交易服务费(1.5元/m2)。
(三)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人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个人竞买只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与竞买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土地交付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的杆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六)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并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有关资料、接收竞买申请及组织现场踏勘。
挂牌出让规则
一、挂牌出让程序
1、《挂牌出让公告》公布出让地块及出让底价(保留价)。
2、竞买人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测算地价,准备竞买申请书及附件。
3、竞买人第一次递交《竞买申请书》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领取《竞买资格证》。
4、根据竞买资格相对应的最小增价幅度,填写《竞买申请书》,提交竞买申请书及附件。
5、竞买申请受理后,经审查合格,领取《受理竞价回证》,竞买生效,即时在挂牌出让公示栏公布其竞价数额。同一时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相同时,受理先报价者。
6、新的竞价申请生效后,上一竞价同时失去效力。竞价人可重新竞价,不重新竞价的,其履约保证金可在10日内如数返还。
7、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含政府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及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交易服务费(1.5元/m2)。
二、竞价增幅的规定
出让地块每次加价最小幅度详见挂牌公告。特殊情况时,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调整增幅,并在公示栏公告,竞买人须按公示增幅竞价。
三、无效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1、履约保证金未足额到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帐户的;
2、竞买申请书或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日没送到(或到帐)的;
3、竞买申请书未加盖竞买人印章或未经法人代表签字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5、报价低于公布挂牌出让底价的;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四、竞价公示
每一新的竞价以《受理竞价回证》为生效标志,即时在挂牌出让公示栏公示。公示栏只公示竞价金额,不公布竞买人名称。
五、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规则拥有解释权和应急处置权。
使用条件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详见《挂牌出让公告》。
二、规划设计要求:
25号地块:
1、该地块建筑密度≥38%,容积率≥0.7,绿地率≤12%。
2、该工程设计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退道路红线不低于10米,滨湖大道道路红线为30米,三先路道路红线为50米。
3、该工程设计应同时满足消防、抗震(按八度标准设防)、建筑离界等有关规范要求。
4、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部门作出纵平面图、建筑初步方案及效果图,报规划局审查。
三、基础设施情况:
出让地块外部条件路、水、电、讯等均以现状为准。
四、商服繁华程度及交通条件:
25号地块位于炮车工业区滨湖大道南、三先路西侧、该地块交通便利,具有良好投资环境,是开发工业的首选位置。
 
挂牌出让须知
一、咨询及竞买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市土地交易所接受咨询,发放挂牌出让文件,受理竞买申请,并组织现场勘查。
二、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竞买申请书、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规则、出让地块使用条件、地块区位图、宗地图等。市土地交易所收取材料费每套50元。
三、竞得人确定
竞买人按挂牌出让规则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分别报价,报价最高者竞得,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挂牌底价、成交价款内涵
挂牌出让采取公开底价。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含政府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及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交易服务费(1.5元/m2)。
五、报价币种
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计价,出让成交后,用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的比价以出让截止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付款一律以现金或汇票方式支付。
七、竞买资格的确定
竞买人初次竞买前须交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金到帐为准),竞买人按报价先后顺序竞价,按每次加价最小增幅加价,确定竞买资格。
八、竞买人第一次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 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竞买只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6、竞买人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九、竞买责任
竞买人对公告、出让文件和地块有疑异的,应在递交《竞买申请书》前提出。递交《竞买申请书》的,视为无疑异,竞买者对《 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约。
十、成交确认及违约责任
按照《挂牌出让规则》确定竞得人后,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逾期不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如期交纳成交价款的,被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其履约保证金及定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成交价的10%加收违约金。土地开发建设时间按出让合同约定最多不得超过3年。 
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参与竞买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二)土地交付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的杆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十二、相关手续办理
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地块基本情况及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 “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网”(www.pzgt.com)查阅。
联系人: 吴女士   胡女士
地 址: 北京北路西侧(新广播电视局北)
咨询电话: 0516-86263651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 
开户行:邳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 号:252701040208231
开户行:邳州工行营业部
帐 号:1106026019210012370
开户行:邳州市建设银行邳州支行
帐 号:320017175360591313123
开户行:江苏银行
帐号:60310188000013474
传 真: 0516-86223104
邮 编: 221300
 
 
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