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地储告[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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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11-1号 | 高港区王营河路东侧、王营社区居民点南侧 | 105766 | 住宅 | ≤2.000 | ≤25.00 | ≥35.00 | 70 | 1756 | 8780 | 100 |
[2010]11-2号 | 高港区宣堡港两侧、向阳路东侧 | 58295 | 商住 | ≤1.20 | ≤50 | ≥25 | 70 | 3934 | 19670 | 200 |
[2010]11-3号 | 高港区金港路东侧、江苏五星毛毯厂北侧 | 65701 | 住宅 | ≤1.500 | ≤28.00 | ≥35.00 | 70 | 1696 | 8480 | 100 |
[2010]11-4号 | 高港区永安洲永安北路西侧、迎宾大道北侧 | 3740 | 商住 | ≤2.110 | ≤40.00 | ≥20.00 | 40 | 100 | 500 | 10 |
[2010]11-5号 | 高港区南官河东侧、春港路南侧 | 106728 | 商住 | ≤1.50 | ≤28 | ≥35 | 70 | 3550 | 17750 | 200 |
[2010]11-6号 | 海陵区鼓楼路东侧、扬州路南侧 | 37519 | 商住 | ≤2.871 | ≤37.50 | ≥20.00 | 40 | 2250 | 11250 | 200 |
[2010]11-7号 | 海陵区规划迎春东路南侧、春兰路东侧 | 82358 | 商住 | ≤1.90 | ≤25 | ≥35 | 70 | 3706 | 18530 | 200 |
[2010]11-8号 | 泰州经济开发区鑫泰花园南侧、天虹路西侧 | 38690 | 商住 | ≤1.30 | ≤28 | ≥35 | 70 | 1740 | 8700 | 100 |
[2010]11-9号 | 高港区白马镇将军南路西侧、白马供电营业所北侧 | 31669 | 商住 | ≤1.20 | ≤28 | ≥35 | 70 | 474 | 2370 | 2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10]11号九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27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27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9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1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11-1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10分;
2、[2010]11-2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20分;
3、[2010]11-3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30分;
4、[2010]11-4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40分;
5、[2010]11-5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50分;
6、[2010]11-6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6时;
7、[2010]11-7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6时10分;
8、[2010]11-8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6时20分;
9、[2010]11-9号地块:2010年11月02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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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9号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竞买人也可到泰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查阅资料和报名。
联系电话:0523-86881388、0523-86897101
联 系 人:申女士、马先生
开户单位:泰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州市海陵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201101040058888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9月27日
2010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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