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怀宁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怀规划条件[2018]6号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国土部门提供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宗地编号: |
2018-6 |
宗地总面积: |
30458.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县城东部高河镇双牧村,三鸦寺湖西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2并且小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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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现状标高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
起始价: |
22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21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到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21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到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7月11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7月12日10时00分 在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二)竞买约定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 竞得人竞得该地块,竣工验收后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必须自持经营十年以上方可整体转让。剩余部分的建筑面积(除自持部分)只能按自然幢转让。
(三)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10日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出让文件。
2. 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7月1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7月19日11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四)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8年7月12日10:00时。
2.挂牌日期: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0:00时止。
3.拍卖、挂牌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怀宁县政和路22号
联 系 人: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6-4621625 0556-5101688
开户单位:怀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县支行
银行帐号:126550010400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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