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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8月7日拍卖出让盈川小区二号路1号等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7-13

关键字:衢市告字[2018]13号

 衢市告字[2018]13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8年8月7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西区范围内6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年)

建设时间(月)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储(2018)8号

盈川小区二号路1号

1271

其他商服用地

≤1.2

≤45%

≤1526

≤11

10%

40

30

707

212

衢市储(2018)9号

盈川小区二号路2号

1421

其他商服用地

≤1.2

≤45%

≤1706

≤11

10%

40

30

790

237

衢市储(2018)10号

盈川小区三号路1号

2490

其他商服用地

≤1.2

≤45%

≤2988

≤11

10%

40

30

1409

423

衢市储(2018)11号

盈川小区三号路2号

7663

其他商服用地

≤1.2

≤45%

≤9196

≤14

10%

40

30

4732

1420

衢市储(2018)12号

盈川小区三号路3号

3370

其他商服用地

≤1.1

≤45%

≤3707

≤11

10%

40

30

2057

618

衢市储(2018)13号

盈川小区三号路幼儿园地块

5485

科教用地

≤1.0

≤45%

≤5485

≤14

20%

50

30

1062

318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西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8年8月6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6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有关时间:衢市储(2018)8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9时整;衢市储(2018)9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9时30分;衢市储(2018)10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0时整;衢市储(2018)11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0时30分;衢市储(2018)12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1时整;衢市储(2018)13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1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衢市储(2018)8号地块、9号地块、10号地块、11号地块、12号地块的受让人须自持出让地块的60%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

2. 衢市储(2018)13号地块项目建成后,受让人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改变幼儿园使用性质和功能。

3. 拍卖地块绿地率按照衢州市规划局确定的绿地率指标执行,与衢建设[2000]75号《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不足部分,免交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4. 衢市储(2018)8号地块、9号地块、10号地块、11号地块、12号地块不得设置围墙。衢市储(2018)13号地块按要求设置通透式围墙,按控规图示设置。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七)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312室)。

联系电话:0570-3116545     联 系 人:郑建明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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