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洪国土资告字[2010]GO 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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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GO22号 | 宁连一级公路西侧、东十一道南侧 | 8000 | 商业 | ≤1.5 | ≤50 | ≥20 | 40 | 200 | 300 | 10 |
2010GO23号 | 328省道西侧、东九道北侧 | 47640 | 商住 | ≤3.2 | ≤30 | ≥30 | 70 | 2600 | 4350 | 50 |
2010GO24号 | 东五街东侧、开发区管委会北侧 | 12706.67 | 商住 | ≤3.0 | ≤30 | ≥30 | 70 | 500 | 860 | 10 |
2010GO25号 | 城北变电所东侧、西七道北侧 | 15333.33 | 商住 | ≤3.0 | ≤35 | ≥30 | 70 | 1000 | 1750 | 50 |
2010GO26号 | 西七道南侧、卫生公共大厦西侧 | 7960 | 办公 | ≤5.5 | ≤70 | ≥0.01 | 50 | 400 | 600 | 10 |
2010GO27号 | 东九道北侧、东九街东侧 | 30333.33 | 商住 | ≤3.2 | ≤35 | ≥35 | 70 | 2000 | 3250 | 50 |
2010GO28号 | 东九道南侧、砚临河东侧 | 1008 | 商业 | ≤2.1 | ≤70 | ≥0.01 | 40 | 100 | 150 | 10 |
2010GO29号 | 东七街东侧、江苏三企北侧 | 31280 | 商住 | ≤3.2 | ≤45 | ≥25 | 70 | 1500 | 2600 | 50 |
2010GO30号 | 人民路东侧、城北变电所北侧 | 16686.67 | 商住 | ≤3.0 | ≤35 | ≥30 | 70 | 1200 | 2100 | 5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0日至2010年10月26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6日至2010年10月26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O22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2、2010GO23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3、2010GO24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4、2010GO25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5、2010GO26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6、2010GO27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7、2010GO28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8、2010GO29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9、2010GO30号地块:2010年09月28日8时30分 至2010年10月28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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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城市建设品位,鼓励建设高层建筑,具体按洪政发[2008]72文件精神执行。(六)No2010G022-32号地块土地面积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勘测面积为准。(七)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开户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 户 行:洪泽建行
账 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9月28日
201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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