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国土房管告字[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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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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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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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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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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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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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款
起始价 (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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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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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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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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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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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L标准分区L7(部分)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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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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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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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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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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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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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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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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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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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大杨石组团K分区K05-2/03号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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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
用地 |
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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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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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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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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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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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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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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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7月9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19日9:00时-2010年7月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19日9:00时-2010年7月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8日17: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8日17: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1300、63654105(FAX)
联 系 人:赵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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