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宣城市8月23日拍卖出让1810号等两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8-03

关键字:1810号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1810号地块位于:梅溪路以南、状元南路以东。出让面积5247平方米。

1813号地块位于: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内,金鑫街以西、阳德路以北。出让面积13172平方米。

本次公开出让的1810号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本次公开出让的1813号地块系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

上述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等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

名称

出 让

面 积

( ㎡)

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出 让

年 限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亩)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810

梅溪路与状元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5247 

商住用地    (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50%)

>1.0

≤2.5

≤40%

≥1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000

500

1813

阳德路与金鑫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13172    

商业用地

≤2.0

≤30%

≥15%

40年

760     

76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文件执行。

四、付款方式

 

1810号、1813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23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出让文本,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1: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8年8月31日16: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8年8月23日12:00时前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1810号、1813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8年8月23日16:0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3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16: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日16: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在线提出竞买申请。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开户单位: 宣城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005196

开户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账  号:12070101040000706

开户行:宣城市工行龙首支行 

账  号:1317086109004200206

开户行:宣城市建行状元路支行

账  号:34001758608050532358

开户行:宣城市中行营业部

账  号:491804771508093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宣城市鳌峰支行

账  号:100270104350010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账  号:572230000018010012390

八、其他公告事项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2、根据委托方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1813号地块建成后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且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十年内不可转让。

九、联系方式

1.宣城市土地交易中心: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3楼(梅园路48号),联系人及电话:舒先生0563-2283700,张先生0563-2283359。

2.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综合交易一科,联系人及电话:吕女士0563-2616620。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