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政发[2010]2号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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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2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工业园区C-3-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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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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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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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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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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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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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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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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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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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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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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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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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工业园区C-3-2
地块位于灵溪镇华山村,经三路以西地块 |
9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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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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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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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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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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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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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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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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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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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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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 2月8日至 2010 年2月 28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0 年 3月 2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贸局或县招商办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贸局或县招商办将在 2010年 3月 5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0年 3月 1日至 2010年 3月 12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3月 12日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0年 3月 12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0年 3月 1日8:30时至2010年 3月 12日15:0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系 人: 陈 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2010年 1月29日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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