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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国土房管告字[[2009]23)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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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最大可建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09059
渝北区两路组团E分区E01-6/01号宗地
二类居住
5317
≤15951
≤35%
≥25%
1660
332
09060
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I标准分区I54号(部分)宗地
二类居住
1130
≤2845
≤35%
≥30%
285
57
09061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J分区J24-1/01号宗地
二类居住
4169
≤16677.24
≤35%
≥30%
2985
597
09062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J分区J27-7/01号
宗地
二类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
1745
≤15714
≤30%
≥25%
2299
460
09063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A分区A29-2/04号宗地
二类居住
15325
≤47979
≤30%
≥30%
1725
345
09064
南岸区南坪组团E分区E6-1/03号宗地
体育设施用地
12665
≤70000
≤40%
≥30%
5781
1157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09063号宗地:竞得单位需另行支付建安成本639.84万元;绿化用地668㎡由竞得单位建设后无偿交由政府管理,权属归政府。
3、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

工业类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产业类别
土地
面积
(㎡)
最大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投资强度
产出要求
出让
综合价金(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G09037
渝北区两路组团A标准分区A082-3/02号宗地
一类工业、二类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56168
≥0.7
≥6000
≥13665
2074
415
G09038
渝北区两路组团A标准分区A102-1/02号宗地
一类工业
医药制造业
48673
≥0.7
≥6120
≥10833
2011
403
G09039
南岸区茶园鹿角组团C分区C16-2/02号宗地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5606
≥0.8
≥5010
≥10005
923
185
G09040
大渡口区N分区N11-2(部分1)宗地
一类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5255
≥0.7
≥5000
≥10000
437
88
G09041
大渡口区N分区N11-2(部分2)宗地
一类工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588
≥1
≥5000
≥10000
464
93
G09042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S分区S10-5-1/02号宗地
铁路用地兼容水域和其他用地
交通用地
5987
≥5000
≥10000
345
69
G09043
北部新区高新园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11-5-2号宗地
一类工业用地
医疗器械制造业
26988
≥0.7
≥11250
≥45000
991
199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G09037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空港工业园区82-3号地块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
3、G09038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空港工业园区102-1号地块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
4、G09039号:环保要求详见《关于办理长江工业园C12-3/01、C16-2/02、C17-1/01三地块环保意见函的回复》。
5、G09040号:环保要求详见《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N11-2/02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渡环函[2008]109号)。
 6、G09041号:环保要求详见《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N11-2/02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渡环函[2008]109号)。
7、G09042号:环保要求详见《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区S10-5-1/02地块工业用地出让公示相关条件的复函》。
 8、G09043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复函》。
6、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8月19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30 日9:00时-2009年 8月1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30 日9:00时-2009年 8月1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8月18日17: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 8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1300、63654105(FAX)
联 系 人:赵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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