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国土房管告字[[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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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最大可建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09078
|
高新区二郎科技新城组团L分区L6-1号宗地
|
商业金融业用地及保护绿地
|
25794
|
≤126400
|
≤45%
|
≥30%
|
7832
|
1567
|
09079
|
高新区石新路南侧组团K分区K08-6/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
|
18873
|
≤55793
|
≤35%
|
≥25%
|
5460
|
1092
|
09080
|
渝北区兴隆镇宗地
|
二类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
|
8428
|
≤25284
|
≤40%
|
≥30%
|
903
|
181
|
09081
|
渝北区两路组团A标准分区A133-2号宗地
|
二类居住
|
24747
|
≤49494
|
≤35%
|
≥35%
|
5136
|
1027
|
09082
|
渝中区渝中组团E分区14-3/02、E14-1/02号地块
|
商业金融业
|
18369
|
≤300000
|
≤50%
|
≥25%
|
95096
|
19020
|
09083
|
渝中区大杨石组团E分区E8-1/02、E8-2/02
|
E8-1/02为商业金融业、E8-2/02为二类居住
|
28226
|
≤300249.5
|
≤50%
|
≥28%
|
85164
|
17033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
面积 (㎡) |
最大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
|
产出要求
|
出让
综合价金(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09049
|
大渡口区N分区N35-2/02号(部分)宗地
|
一类工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5241
|
≥0.7
|
5000万元/公顷
|
10000万元/公顷
|
1289
|
258
|
G09050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R、O分区R18-2/03、R20-1/03号宗地
|
二类工业、防护绿地(兼容仓储用地)
|
机械行业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
|
152329
|
≥0.7
|
5250万元/公顷
|
8100万元/公顷
|
7396
|
1480
|
G09051
|
江北区鱼嘴组团C分区C11-5/03号宗地
|
二类工业
|
交通运输
设备制造 |
718385
|
≥0.7
|
≥5150万元/公顷
|
≥10300万元/公顷
|
35708
|
7142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G09049号:环保要求按大渡口区环保局文件《关于大渡口区N分区N35-2/02号(部分)宗地环保指标及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3、G09050号:环保要求按九龙坡区环保局文件《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要求执行。
4、G09051号:环保要求按江北区环保局文件《关于江北区鱼嘴组团C分区C11-5/03号宗地环保指标及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5、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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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9月21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30日9:00时-2009年9月1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30日9:00时-2009年9月18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17: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1300、63654105(FAX)
联 系 人:赵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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