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渝国土房管告字[[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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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最大可建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09084
|
大渡口组团A分区A10-2/03(部分)、A10-1/03(部分)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41176
|
≤156723.4
|
≤30%
|
≥30%
|
13469
|
2694
|
09085
|
大渡口组团A分区A11-1/03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27446
|
≤96064.5
|
≤30%
|
≥35%
|
8978
|
1796
|
09086
|
渝北区两路组团A标准分区A003-3/02号地块
|
二类居住
|
14200
|
≤42600
|
≤35%
|
≥35%
|
3556
|
712
|
09087
|
渝北区两路组团果园分区E4-9/01号地块
|
二类居住
|
16125
|
≤24187.8
|
≤35%
|
≥35%
|
3459
|
692
|
09091
|
渝北区两路组团F标准分区F29-1/01、F29-3/01、F31-3/01、F31-1/01、F31-2/01号地块
|
二类居住、商业金融业
|
217978
|
≤486986.9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55361
|
11073
|
09092
|
渝北区茨竹镇高速公路出口地块
|
二类居住
|
5004
|
≤9007
|
≤30%
|
≥30%
|
286
|
58
|
09093
|
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组团D标准分区D12、D13、D14、D15、D16-1、D16-2、D16-3、D16-5号
地块 |
二类居住
|
260222
|
≤446265
|
≤30%
|
≥30%
|
66595
|
13319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
面积 (㎡) |
最大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
|
产出要求
|
出让
综合价金(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09052
|
渝北区两路组团G标准分区G43-2号宗地
|
工业用地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1095
|
≥0.7
|
7666万元/公顷
|
32000万元/公顷
|
561
|
113
|
G09053
|
北碚区蔡家组团P分区P18-3/01、P18-4/01、M分区M61-03/02号地块
|
科研设计用地、小学用地、中学用地
|
/
|
125962
|
M61-03/02≤3、P18-3/01≤1、P18-4/01≤1
|
/
|
/
|
4073
|
815
|
G09054
|
北部新区经开园黄茅坪组团B分区B08、B10、B11、B12号宗地
|
一类工业
|
汽车整车制造
|
1033660
|
≥0.7
|
5000万元 /公顷 |
20000万元/公顷
|
31320
|
6264
|
G09055
|
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山组团C42-1号宗地
|
二类工业
|
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4824
|
≥0.7
|
13000万元 /公顷 |
11200万元/公顷
|
182
|
37
|
G09056
|
北部新区经开园翠云组团D分区D1号宗地
|
二类工业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47854
|
≥0.7
|
5035万元 /公顷 |
24000万元/公顷
|
2335
|
467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G09052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经关于空港工业园区B分区G43-2/01-6号地块拟建风力发电环形锻件系列产品基地项目征求环保意见的复函》要求执行。
3、G09054号:该宗地项目应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重庆市汽车产业规划,项目须经过北部新区管委会认可;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黄茅坪组团B08、B10、B11、B12地块确认相关条件的复函》(渝环经开函【2009】39号)要求执行。
4、G09055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对金山组团C42-1用地确认相关条件的复函》(渝环经开函【2009】47号)要求执行。
5、G09056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对翠云组团D分区D1用地确认相关条件的复函》(渝环经开函【2009】46号)要求执行。
6、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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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9月22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日9:00时-2009年9月21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日9:00时-2009年9月21日17: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17: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21日17: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1300、63654105(FAX)
联 系 人:赵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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