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兰土让告字[2010]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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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027 | 宗地面积: | 106573.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溪大道以南、渔洲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5-1.8 | 建筑密度(%): | 20-38 |
绿化率(%): | ≥17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335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地块中含在建安置房现值1690万元人民币,由受让方另行缴纳。 2、竞买申请人若有意向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先向我局提供其与兰溪经济开发区签订的《兰溪纺织品市场项目建设约定书》(该约定书设有市场建设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和市场项目建设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本次出让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地块中含在建安置房现值1690万元人民币,由受让方另行缴纳。 2、竞买申请人若有意向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先向我局提供其与兰溪经济开发区签订的《兰溪纺织品市场项目建设约定书》(该约定书设有市场建设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和市场项目建设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本次出让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9日 至 2010年10月19日 到 兰溪市兰荫南路27号国土局一楼地产管理所或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18日 至 2010年10月19日 到 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在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国土局地产所或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咨询。
2、本次出让由市公证处公证。
3、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1、拍卖(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国土局地产所或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咨询。
2、本次出让由市公证处公证。
3、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兰荫路27号1楼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地产所、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
联 系 人:柴荣芳 朱弋 徐依东
联系电话:0579-88929385 88899673 88894330
开户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兰溪市建行
银行帐号:33001676135053003647
联系地址:兰荫路27号1楼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地产所、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经济开发区国土所
联 系 人:柴荣芳 朱弋 徐依东
联系电话:0579-88929385 88899673 88894330
开户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兰溪市建行
银行帐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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