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10月10日拍卖出让东街村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新土让告字[2018]23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各地块具体交易时间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澄潭镇东街村的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可建建筑面积(㎡)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出让 年限 |
建设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18年经18号 |
新昌县澄潭傍山一号地块(东街村) |
67514.9 |
住宅用地 |
74266 |
1.0-1.1 |
≤30% |
≥30% |
70年 |
3年 |
3546 |
710 |
2018年经19号 |
新昌县澄潭傍山二号地块(东街村) |
59002.2 |
住宅用地 |
64902 |
1.0-1.1 |
≤30% |
≥30% |
70年 |
3年 |
3098 |
620 |
2018年经20号 |
新昌县澄潭傍山三号地块(东街村) |
57115.7 |
住宅用地 |
62827 |
1.0-1.1 |
≤30% |
≥30% |
70年 |
3年 |
2999 |
600 |
2018年经21号 |
新昌县澄潭傍山四号地块(东街村) |
36784.3 |
住宅用地 |
40463 |
1.0-1.1 |
≤30% |
≥30%
|
70年 |
三年 |
1932 |
390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18年9月30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新昌县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土让告字[2018]2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5: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2018年经1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10万元;
2018年经1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20万元;
2018年经2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
2018年经2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90万元。
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5:00时内缴纳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9日下午5: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全部缴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2018年经18号、2018年经19号、2018年经20号、2018年经21号四个地块建成后房屋自持比例均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上述地块竞得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澄潭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同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土地使用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五)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六)竞买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IE7.0/8.0/9.0/1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有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联系方式: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0575-86240031 86250220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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