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10月18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壶镇镇明新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缙告字〔2018〕1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壶镇镇溪东北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留价 |
竞买保 |
增价 幅度 |
缙云县壶镇镇溪东北路 |
壶镇镇明新村(东面为溪东北路,南面为浙江天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面为好溪,北面为缙云县壶镇公路管理站) |
8834 |
商业、住宅 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4204.98 万元 |
设有 保留价 |
2102.49 万元 |
20 万元或其整数倍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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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 容积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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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15017
|
≥2000 ≤2300 |
≤25% |
≥30%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一)受让人在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使用土地。
(二)配建公共设施范围线内相关配套设施及代建住宅地块范围线内的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受让人负责,具体要求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按该地块出让须知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8日16时0分至2018年10月26日16时0分,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6时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6时0分至2018年10月29日10时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二)现场咨询:缙云县壶镇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土地利用窗口,联系电话:0578-3163521;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人:汪先生 李女士
(三)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