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地储告[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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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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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4-1号 | 九龙镇世纪大道北侧、轩力公司西侧 | 10173 | 工业 | 0.80≤容积率≤1.50 | 0.40≤建筑密度≤0.50 | ≤0.13 | 50 | 60 | 293 | 5 |
[2010]4-2号 | 迎宾路南侧,经东三路西侧 | 199592 | 工业 | 0.7≤容积率≤1.5 | 0.4≤建筑密度≤0.5 | 0.1≤绿地率≤0.13 | 50 | 1150 | 5750 | 50 |
1、编号:[2010]4-1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纺织业)
投资强度:18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2010]4-2号
建设内容:工业厂房(通用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22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海陵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我局负责对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申请人在泰州市区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定竞买限制权:(1)已受让的土地,有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且尚未整改的;(2)有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案件,且尚在处理之中的;(3)有不按规划实施、工程质量差等劣迹经查处,且尚未纠正的;(4)已受让的土地,未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开发建设和竣工验收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30日至2010年10月29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规划用地科(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9日,到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规划用地科(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会议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4-1号地块:2010年10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01日15时;
2、[2010]4-2号地块:2010年10月20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01日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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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规划用地科
联系电话:052386229345
联 系 人:张先生 居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
2010年09月30日
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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