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蒲国土拍告[2010]30、3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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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的规定,报经蒲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蒲江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在蒲江县土地交易中心(蒲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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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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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净用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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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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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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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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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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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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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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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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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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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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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临右干渠,西临现状小路,其余侧临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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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78.5平方米(67.1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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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可兼容10%的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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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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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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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且绿地覆盖率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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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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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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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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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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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盐井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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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6.68平方米(15.4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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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可兼容20%的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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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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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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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且绿地覆盖率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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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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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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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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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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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路与全兴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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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4平方米(1.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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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可兼容不超过40%的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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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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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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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在健民路与全兴路交叉口需设置集中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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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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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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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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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为有底价拍卖。
四、本次拍卖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9日起到蒲江县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五、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10月25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应价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16时。
六、交地条件:现状土地。
七、详情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蒲江县鹤山镇成祥街1号
联系电话: 028-88551293
联 系 人: 杨女士
开户单位: 蒲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蒲江县支行
帐 号: 83810104000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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