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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010-48、49)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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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局办公楼附4楼),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
使用年限
净用地挂牌起始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挂牌出让起止
日期
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用地使用
性质
1
XD07(211):2010-48
新都区马超东路北侧、静安路东侧
23465.25
35.1978亩
商业用地
商业40年
80
万元/亩
700
2010年5月26日9时至2010年6月9日10时
①号≤6.0
②号≤7.0
50%
①号≤80米,②号满足航空限高
/
商业用地
2
PX07(211/252):2010-49
郫县犀浦镇万福村4、5社
94805.71
142.2086亩
其中
商:74.2126亩
住:61.3004亩
广场:6.6956亩
商业用地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01
万元/亩
5800
商业金融业≤5.0;二类住宅用地≤4.0;广场用地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商业金融业≤40%,高层≤20%;二类住宅≤20%;
≤绝对海拔高程573米(相对高度约47米)
商业金融业≥15%,二类住宅≥30%,广场≥60%
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住宅≤20%)、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10%)、广场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出让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7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并报价。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意向竞买人请于2010年5月10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索取有关挂牌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4楼                            咨询电话:028-87054959、87036602、87033536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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