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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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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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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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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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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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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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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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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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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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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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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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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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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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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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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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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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05(252/211):
20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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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犀浦镇
龙吟村四社、
梓潼村二、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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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08.527
合128.2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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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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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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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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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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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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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高程不大于596米(相对高度约7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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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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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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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PX03(252/211):
20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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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犀浦镇
国宁村七社、
龙吟村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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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0.36
合62.7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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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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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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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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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
|
绝对高程不大于586米(相对高度约60米 )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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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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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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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04(252/211):
20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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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犀浦镇
龙吟村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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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40.38
合52.8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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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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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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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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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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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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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高程不大于586米(相对高度约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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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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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4月14日17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10年3月19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成都市大石西路85号 咨询电话:028-87054959、87036602、87033536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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