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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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1月28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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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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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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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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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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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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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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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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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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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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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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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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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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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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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01(252/211):
20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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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红光镇三观村3、4社、仪隆村1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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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6.52平方米
合56.0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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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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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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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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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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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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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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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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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小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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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02(252/211):
2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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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红光镇金土村1、2、6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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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14.67平方米
合36.9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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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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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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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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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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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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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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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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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小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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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1月26日18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10年1月12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大石西路85号 咨询电话:028-87057539、87036602、87033536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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