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象告字[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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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潘家桥地块三 | 宗地面积: | 550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西街道环城西路西侧、110KV变电站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
起始价: | 15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潘家桥地块四 | 宗地面积: | 517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西街道环城西路西侧、110KV变电站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
起始价: | 1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2日 至 2010年11月01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2日 至 2010年11月01日 到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潘家桥地块三号地块: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潘家桥地块四号地块: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潘家桥地块三号地块: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潘家桥地块四号地块:2010年10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10年11月03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象山县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安强、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087873、657330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象山县宾阳路20号
联 系 人:张安强、陈豪杰
联系电话:0574-65087873、657330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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