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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让告字[2010 ]15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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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JG393 神华大道南侧、广汇天然气公司西侧、老新建河北侧 3042 其它 ≤0.50 ≤30 ≥20 40 100 183 3
JG394 人民南路西侧、平安路南侧 7591 商住 ≤2.2 ≤37.5 ≥30 70 400 1250 10
JG395 宁淮东线东侧、疏港路北侧 13430 商业 ≤0.6 ≤25 ≥20 40 200 1160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JG393号宗地规划用途为汽车加气站用地。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其中JG393号宗地竞得人需具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且在我县注册登记设立分公司。JG394号宗地竞得人需在我县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9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JG393地块:2010年10月20日9时 至2010年11月02日15时;
2、JG394地块:2010年10月20日9时 至2010年11月11日15时;
3、JG395地块:2010年10月20日9时 至2010年11月0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於海滨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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