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9-04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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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9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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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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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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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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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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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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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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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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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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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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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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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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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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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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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57(252/211):
200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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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三环路以西、IT大道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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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98.41
合67.647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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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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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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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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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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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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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57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7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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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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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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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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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58(252/211):
200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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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三环路以西、摸底河以南,清波片区市政道路O线以东,C线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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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9.75
合168.209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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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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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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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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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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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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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58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7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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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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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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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12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9年9月17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12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9年9月17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12日
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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