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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9-040-041)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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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9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QY57(252/211):
2009-040
青羊区三环路以西、IT大道以北地块
45098.41
67.6476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80
万元/亩
4500
万元
总≤2.9
总≤22%
建筑高度(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57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73米)
30%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2
QY58(252/211):
2009-041
青羊区三环路以西、摸底河以南,清波片区市政道路O线以东,C线以北地块
112139.75
168.2096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80
万元/亩
11000
万元
总≤3.0
总≤22%
建筑高度(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58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74米)
30%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12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9年9月17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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