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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9-055-059)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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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JJ58(252/211):
2009-055
锦江区一心桥北片区6号
14844.10
22.2662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100
万元/亩
5000
万元
总≤4.0
30%
≤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698米)
二类住宅兼容商业用地≥25%
1号地块:二类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可兼容商业≤50%);
3号地块:街头绿地
 
2
CH34(252/211):
2009-056
成华区东林村1、2组
24833.98
37.2510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400
万元/亩
3000
万元
总≤3.6
住≤2.9
总≤27%
 高层≤22%
52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65米)
30%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20%)
 
3
QY59(252/211):
2009-057
青羊区青羊大道西侧地块
8172.39
12.2586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00
万元/亩
1200
万元
总≤2.0
总≤28%
距西侧用地红线5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14米,其余≤40米
25%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4
CH35(252/211):
2009-058
成华区原保和乡胜利村10、11、12组
54708.63
82.0629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400
万元/亩
6000
万元
总≤4.0
总≤20%
100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814米)
≥25%
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5
QY60(211/252):
2009-059
青羊区培风村
5、6、7组界内
58716.31
88.0745亩
城镇混合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450
万元/亩
8000
万元
2号地块:
总≤2.4
3号地块:
总≤2.8
2号地块:
总≤40%
3号地块:
总≤30%
2号地块的住宅部分及3号地块的建筑高度(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59米(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为574米);
2号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高度≤24米
2号地块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3号地块≥30%
2号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住宅<50%);
3号地块: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1月17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9年10月30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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