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集体土地所有者申请,并报大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大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流转125.85亩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体土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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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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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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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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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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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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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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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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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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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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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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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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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镇金光村第三、第四农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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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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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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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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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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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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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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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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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非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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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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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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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2009月12月11日17时前,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竞买申请人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应价牌。
四、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于2009年11月30日起,到大邑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文件,提出竞买申请(节假日除外)。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 联系电话:(028)8829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