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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09-091-092)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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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9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时间、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PX07(252/211/
212):2009-091
郫县郫筒镇双柏村1、2、4、5社,德源镇王桥村1、2、4社
208429.21
312.63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业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40
万元/亩
11000
万元
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2.0,且不大于4.0
商业金融用地 容积率不小于2.5,且不大于5.0
住宅不大于20%;
商业不大于40%,且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二类居住用地:Ⅰ-1、Ⅱ-1号地块临弧形道路的建筑高度不小于30米,且不大于60米。其它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100米。
商业金融业用地:在Ⅲ-1、Ⅳ-1组合的地块内临南北大道至少应有一栋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小于80米;Ⅵ-1号地块内临南北大道至少应有一栋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小于80米。
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
商业金融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0%
Ⅰ-1、Ⅱ-1、Ⅴ-1号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且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
Ⅲ-1、Ⅳ-1、Ⅵ-1号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不兼容住宅用地)。
2
PX08(252/211):
2009-092
郫县郫筒镇书院村3、4社,德源镇王桥村1社
47051.84
70.58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00
万元/亩
2200
万元
不小于2.5,且不大于4.2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0%,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26%
建筑主体高度(含构筑物及设施)不大于100米。
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30%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2月29日18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9年12月9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大石西路85号   咨询电话:028-87054959、87036602、87033536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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