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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洪国土资告字[2010] HG06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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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0GO31号 老子山镇迎宾路南侧、湖滨路东侧 1325 居住 ≤1.51 ≤31 ≥30 70 22 22 5
2010GO32号 老子山镇淮上明珠二期周边 14837.39 商住 ≤1.2 ≤40 ≥35 70 200 380 10
2010GO33(1-2)号 老子山镇渔家花园18号楼南侧 1866 居住 ≤2.8 ≤55 ≥30 70 30 30 5
2010GO34号 东十一道南、东九街西侧 6840 商住 ≤2.50 ≤38 ≥0.01 70 80 145 10
2010GO35号 东五道南侧、砚临河西侧 82213.33 住宅 ≤1.55 ≤32 ≥30 70 1500 2600 10
2010GO36号 金都秀水东侧、东十三道北侧 13866.67 居住 ≤2.0 ≤35 ≥30 70 200 450 10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9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0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O31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2、2010GO32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3、2010GO33(1-2)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4、2010GO34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5、2010GO35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6、2010GO36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 №2010G031-36号地块土地面积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勘测面积为准。(六)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开户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 户 行:洪泽建行
        账       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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