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洪国土资告字[2010] HG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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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GO31号 | 老子山镇迎宾路南侧、湖滨路东侧 | 1325 | 居住 | ≤1.51 | ≤31 | ≥30 | 70 | 22 | 22 | 5 |
2010GO32号 | 老子山镇淮上明珠二期周边 | 14837.39 | 商住 | ≤1.2 | ≤40 | ≥35 | 70 | 200 | 380 | 10 |
2010GO33(1-2)号 | 老子山镇渔家花园18号楼南侧 | 1866 | 居住 | ≤2.8 | ≤55 | ≥30 | 70 | 30 | 30 | 5 |
2010GO34号 | 东十一道南、东九街西侧 | 6840 | 商住 | ≤2.50 | ≤38 | ≥0.01 | 70 | 80 | 145 | 10 |
2010GO35号 | 东五道南侧、砚临河西侧 | 82213.33 | 住宅 | ≤1.55 | ≤32 | ≥30 | 70 | 1500 | 2600 | 10 |
2010GO36号 | 金都秀水东侧、东十三道北侧 | 13866.67 | 居住 | ≤2.0 | ≤35 | ≥30 | 70 | 200 | 450 | 1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9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0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O31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2、2010GO32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3、2010GO33(1-2)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4、2010GO34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5、2010GO35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6、2010GO36号地块:2010年10月29日8时30分 至2010年11月11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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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 №2010G031-36号地块土地面积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勘测面积为准。(六)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开户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 户 行:洪泽建行
账 号:32001727936051137918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10日
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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