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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苍土告字[2010]010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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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龙港镇汽车品牌4S店 宗地面积:  117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南、规划道路以东、河流以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50万元 加价幅度:  0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05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8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对象为凡经苍南县招商办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同时还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①在苍南县范围内具有两个品牌以上(含两个)汽车品牌授权经营资格;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③曾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称号。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县注册成立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汽车品牌4S店。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2日2010年11月04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05日2010年11月18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18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龙港镇汽车品牌4S店号地块:2010年11月05日08时30分2010年11月1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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