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皋国土资挂告字〔2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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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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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R2010203 | 吴窑镇三元居20、21组 | 8231 | 商业 | ≤2.0 | <65 | ≥10 | 40 | 127 | 633.7870 | 10 |
R2010204 | 吴窑镇吴窑居26组、三元居19组 | 15091 | 商业 | ≤2 | <65 | ≥10 | 40 | 233 | 1162.0070 | 10 |
R2010205 | 吴窑镇三元居19组 | 6542 | 商业 | ≤2 | <65 | ≥10 | 40 | 100 | 497.1920 | 10 |
R2010207 | 吴窑镇吴窑居21、23组 | 5953 | 商住 | ≤2 | ≤48 | ≥10 | 70 | 100 | 496.4802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R2010203、R2010204、R2010205号地块均保留地上建筑物, 土地挂牌起挂价均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通过竞地价不竞房价且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地上建筑物的方法,进行挂牌出让;R2010207号地块为商业、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11906m2,其中商业用房面积≤2900m2。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是,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②R2010203、R2010204、R2010205号地块竞买人在报名前均须与地块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签订地上建筑物转让协议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转让协议在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生效。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08日至2010年11月19日,到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08日至2010年11月19日,到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R2010203地块:2010年11月08日8时 至2010年11月22日8时;
2、R2010204地块:2010年11月08日8时 至2010年11月22日8时30分;
3、R2010205地块:2010年11月08日8时 至2010年11月22日9时;
4、R2010207地块:2010年11月08日8时 至2010年11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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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另:①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②R2010203、R2010204、R2010205号地块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均须在结清地上建筑物价款后,再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
联系电话:0513-87315018、87315005
联 系 人:李洪兵、罗中海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16日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