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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0]34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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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龙湾永中旧城改造YZ-36-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龙湾行政中心区,土地面积约为10872.92平方米(16.3094亩),其中净用地面积为10872.92平方米(16.3094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09-316改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本地块规划容积率≤1.5;规划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44.7米;绿地率≥3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6309.38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6500平方米,商业用房≤9809.38平方米。其他详细要求见温州市规划局〔2009〕规设字03041改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上述出让地块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为4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起始价为人民币892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车库(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竞买对象:
  具有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竞得人按规定缴纳土地竞得价款与相关规费后,即可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现状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接手续。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0〕84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温州市外注册的房开企业参加竞投的,中标后须在温州市区设立由原中标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  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以新成立的子公司为受让人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七、报名登记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人应当在  2010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 时至2010年11月 1 日下午 5 时前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报名时,须带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785万元,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 11月 1 日下午5 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取得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至2010年  11月 3日下午 3 时。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池女士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2010年  9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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