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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玉土交告字[2010]26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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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玉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D-04、D-05、D-06 宗地面积:  69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漩港工业区东南部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1.8 建筑密度(%):  30-50
绿化率(%):  15-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59万元 加价幅度:  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1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5日15时30分
备注:  竞得者竞得后需另向芦浦镇支付大配套设施费182万元。
宗地编号:  W-40 宗地面积:  11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泽坎公路沿线(楚门—清港段)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43
绿化率(%):  15-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7.09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1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5日15时30分
备注:  大配套设施费由竞得者与楚门镇人民政府协商结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符合行业要求的企业。 2、泽坎公路沿线W-40地块的申请人必须凭楚门镇人民政府和县泽坎线清港至漩门大坝段整治工程指挥部共同出具的《允许参与竞买证明》参加竞买申请。 3、漩港工业区地块的竞买人竞得后,需另向芦浦镇人民政府交纳基础设施大配套建设费,在办理工程许可证时另缴城建配套设施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23日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局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23日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D-04、D-05、D-06号地块:2010年11月11日08时00分2010年11月25日15时30分 ;
    W-40号地块:2010年11月11日08时00分2010年11月25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商报》、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hztb.cn)上公布。
    2、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
    (1)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泽坎线沿线(楚门—清港段)W-40局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玉环县楚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玉环县泽局部地块出让地块建设要求》;
    (2)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芦浦漩港工业区D-04、D-05、D-06局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玉环县芦浦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玉环县漩港工业区D-04、D-05、D-06局部地块出让地块建设要求》;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局二楼)
    联 系 人:郑小姐、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 87130811
    开户单位:玉环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银行帐号:1207081129064058277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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