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土出让告字[2010]第08号桐庐县库管委1#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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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桐庐县库管委1#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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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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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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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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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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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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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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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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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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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库管委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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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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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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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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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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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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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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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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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成交款不包含3%的土地契税。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拆迁安置资格(拆迁安置资格由库管委审核确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 2010 年 3 月 4 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3 月 4 日至 2010 年 3 月 15日16时间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 16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0年 3 月4 日至 2010 年 3 月 17 日16时间的工作时间内;挂牌加价幅度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七、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份必须大于50%。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书面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交该地块开发投资总额的承诺书。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64217661 64217662
联 系 人: 毛 先 生 洪 先 生
开户单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0 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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