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龙土资告字[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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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SZ1(一期) | 宗地面积: | 386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沙滨江区块,地块东至纵一路、南至横一路、西至后沙桥桥头匝道、北至滨江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9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50万元 | ||||||
起始价: | 11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
备注: | 本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分三个功能区: A区33727㎡;B区3156㎡,C区1810㎡。建筑密度分别是A区40%内 B区30%内 C区布置景观绿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或企业;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或企业;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02日 至 2010年11月08日 到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02日 至 2010年11月08日 到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1月10日10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郑高娟 周永霞
联系电话:0578-7262326 7769730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行龙泉市支行
银行帐号:830008839008097001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郑高娟 周永霞
联系电话:0578-7262326 7769730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行龙泉市支行
银行帐号:830008839008097001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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