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11月1日至11月15日挂牌出让东北新城长宁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TD-AQSS-2019-017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9-24 |
出让面积 |
540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长宁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7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6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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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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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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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2、该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东北新城长宁路以西5403.10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松自然资规函[2019]66号)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由县教育局和县东北新城管委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须为加盟全国知名品牌幼儿园或者是知名品牌合作伙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0月3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1月1日10时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1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8时至2019年11月15日16时;
挂牌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人申请报名前须与东北新城管委会签订硬件投资承诺协议,竞买人对该地块的硬件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竞买人申请竞买报名时须提交其与县东北新城管委会签订的硬件投资承诺协议。
(六)竞得人必须按照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建设要求及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七)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申报规划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 孙 荣 张正义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1692901021000019658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