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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11月1日至11月13日挂牌出让北岙街道城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0-11

关键字:洞资规告字〔2019〕14号

 洞资规告字〔2019〕14号

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合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洞头区城南片A-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一)地块情况:温州市洞头区城南片A-16地块,位于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片,总用地面积97413.69平方米(146.12亩),1.3≤容积率≤1.35,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6637.8≤A-16地块≤131508.48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出让年限40年,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兼容餐饮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其中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需作为旅游集散功能开发建设。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9〕洞规设字22号。

地块旅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50%,餐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40%,交通场站(旅游集散)部分建筑面积(不包括地面停车库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社会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600个,旅馆及餐饮功能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60%。交通场站(旅游集散)、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布局相对独立,方案须经相关部门审定,建设过程中需先行建设或整体同步建设。交通场站(旅游集散)、社会公共停车泊位部分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二)出让起始价23100万元,竞买保证金4620万元。

(三)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出让(具体见出让须知)。

二、地块竞买者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在洞头区域内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竞买),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地在洞头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在洞头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负责地块开发建设,新公司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并在洞头区境内开设银行基本户。出让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政府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挂牌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对相关约定、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9时至2019年11月11日17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2019年11月1日9时至2019年11月13日15时。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7时。

十、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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