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1月15日至11月25日挂牌出让上湖大道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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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网挂[2019]050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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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9050001 | 上湖大道东侧,南湖大道南侧 | 57635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28% | 35%≤绿化率 | 70 | 5600 | 27664.80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 起至2019年11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9050001;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60日内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 2.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土地出让金余款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缴清,于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竞得人申请后30日内交付土地。 3.该项目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验收。 4.该地块须按规划无偿提供下列公共设施:地块编号 社区用房 社区养老用房 邮政服务用房 2019051001 不少于450平方米且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一层不少于50平方米 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 不少于25平方米 5.竞得人须在该地块为上湖创新区提供12套普通商品住宅作为人才公寓(每套面积80m2-110m2,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m2;原则上12套处于同一幢楼同一单元的相连楼层),回购价格按3500元/m2计算。 6.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 7.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本条由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8.按规定标准配建人防设施。 9.按标准配备技防设施。 10.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11.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