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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11月19日至11月29日挂牌出让下前溪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关键字:云土告字[2019]008号

 云土告字[2019]008号

经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基本情况及各项指标要求

 

 

1

 

 

地块编号

下前溪地块(云自然资规条〔2019〕12号)

土地位置

下前溪地块

土地面积

(㎡)

31188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房用地、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

住宅部分70年

商业部分40年

起始价

(万元)

22686

竞卖保证金(万元)

10000

规划指标

要求

容积率

1.8≤建筑容积率≤2.4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22%

商业建筑面积

≤5000㎡

增价幅度

(万元)

50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建筑高度

≤54m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地比例

/

土地税收

/

土地产出

/

挂牌起始时间

2019年10月30日16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9日16时00分

 

注:土地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16时00分至11月27日16时00分。

2、报名流程

(1)挂牌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 go_home)

(2)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后,可于2019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11月27日16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

3、资格确认: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在2019年11月27日16时00分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竞价期限:2019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2019年11月29日16时00分。

四、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相关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相关出让文件。

六、其他详情:

(一)配建要求:

(1)在所有普通商品房中(排屋、叠屋等除外)配建房票房源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用房),房票房源限定均价7900元/平方米(不含区块、楼层、朝向等调整系数);被征收户根据开发商设计户型选定所需的户型后,在开盘前以抽签方式确定房票房源。房源按户型先抽幢再抽户。

(2)一套住宅须配套一个地下非人防车位,限价按市场评估价的90%计算,在折价后最高不超过9万元/车位中抽签选取。

(3)超出房票部分被征收户按市场价进行购买。房票房购房款具体结算时间与其他商品房售房同步进行。

(4)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房票房源应当和商品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若有分期建设的房票房源应与第一期商品房同步开工同时竣工。

(二)竞得人在云和范围内未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挂牌成交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新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拟成立新公司的,报名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且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少于51%。

(三)地块需参照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云和县下前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云自然资规条〔2019〕12号)的要求建设。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五)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六)出让人按现状情况交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买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七)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付清,否则视为违约,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

(十)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格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十一)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负责接受咨询(0578-5113643)。

(十二)本次挂牌有关配建要求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和县征收工作指导中心(0578-5128921),有关规划要求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5535092)。

(十三)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十四)其他要求、详情请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5113643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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