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寿县11月20日拍卖出让宾阳大道东侧等5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寿国土资 告字[2019]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寿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同意,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报名人数不足3人转挂牌)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地块 编号 |
宗地坐落 |
出让 面积(亩) |
用途 |
容积率 (FAR) |
建筑 (%) |
绿地率 (%) |
参考价 (万元/亩) |
增幅 (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寿县城南新区商住用地 |
201974(C3-2-2-1) |
宾阳大道东侧,楚都大道南侧,状元路西侧,隐贤镇路北侧 |
111.36 |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
≤2.0 |
≤40 |
≥30 |
147.5 |
1 |
3286 |
寿县城南新区商服用地 |
201975(C4-2-2-2) |
宾阳大道东侧,楚都大道南侧,状元路西侧,隐贤镇路北侧 |
27.76 |
商服用地 |
≤2.0 |
≤40 |
≥25 |
90 |
0.5 |
500 |
寿县城南新区住宅用地 |
201976(C4-2-3-3) |
宾阳大道东侧,楚都大道南侧,状元路西侧,隐贤镇路北侧 |
83.36 |
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业) |
≤2.0 |
≤25 |
≥35 |
205 |
1 |
3418 |
寿县城南新区住宅用地 |
201977(F1-1-2-4) |
宾阳大道东侧,楚都大道南侧,状元路西侧,隐贤镇路北侧 |
67.29 |
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业) |
≤2.0 |
≤25 |
≥35 |
205 |
1 |
2759 |
寿县城南新区住宅用地 |
201978(F1-1-3-5) |
宾阳大道东侧,楚都大道南侧,状元路西侧,隐贤镇路北侧 |
62.41 |
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业) |
≤2.0 |
≤25 |
≥35 |
205 |
1 |
2559 |
备注:本次5个地块采取统一出让,竞买人需同时参加地块的竞买,同时报价,总额价高者竞得。土地成交后,分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注: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
竞买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土地竞买人或其所属集团公司须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荣获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定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二是土地竞买人或其所属集团公司须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已建成开业并全自持经营至少一个大型文旅商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开业时间不少于5年(以开业时间为准)。
上述条件要求竞买人须同时具备,由寿县招商引资促进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情况函告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人取得县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登记
(一)竞买人可于2019年11月5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j.huainan.gov.cn:8083/) 自行下载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扫描件,出让文件扫描件原件存档。
(二)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7时(含法定节假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凭银行缴款凭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其他时间不接受竞买人报名),竞买人凭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同一号牌的竞买人进场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
(四)如2019年11月19日截止时,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将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竞买资格确认、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27日17时前。
四、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拍卖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15时30分。
(二)挂牌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9日15时30分止。
(三)拍卖地点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五、其他
(一)因企业自身原因欠交土地出让价款、已竞得土地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等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三)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出让文件与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契税等费用。
(四)出让地块的出让条件详见《竞买须知》。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寿县自然资源管和规划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需载明公司名称、竞买地块编号,并与竞买申请资料一致。外地竞买人使用银行电汇、本地竞买人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其它缴纳方式。同一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分散存入两个及以上的账户。(帐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反以上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电话 |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
12144001040007655 |
0554-4027319 |
中国银行寿县寿春支行 |
184207126174 |
0554-4022649 |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曹 军 0554-4026961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 勇 0554-2751990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