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11月21日至12月2日挂牌出让长安镇东西大道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25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后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
1 |
海自然字19200号 |
长安镇东西大道南侧、新兴路东侧 |
0.4061 |
商服用地 |
加油加气站 |
≤0.5 |
≤30% |
6000 |
900 |
运营后3年300 |
40 |
390 |
1920 |
2 |
海自然字19201号 |
袁花镇硖尖公路东侧、蒋家木桥港北侧 |
0.204 |
商服用地 |
加油加气站 |
≤0.5 |
≤30% |
7350 |
300 |
运营后3年300 |
40 |
200 |
970 |
3 |
海自然字19202号 |
许村镇文桥村硖许公路南侧 |
0.382 |
商服用地 |
加油加气站 |
≤0.5 |
≤30% |
4500 |
2300 |
运营后3年300 |
40 |
380 |
186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本次挂牌地块100%自持。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自行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等相关证照,竞得人不得以无法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等相关证照为理由,申请开竣工延期或者申请退地。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地块项目属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须建成综合供能站,须具备加油、充换电等两个以上供能功能。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如需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非海宁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海宁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