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11月26日至12月9日挂牌出让北沙东片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洞资规告字〔2019〕15号
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合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区北沙东片区C-23-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挂牌出让概况:
(一)地块情况:洞头区北沙东片区C-23-a地块,位于洞头区北岙街道鸽尾礁村,用地总面积为3510.20平方米(5.27亩),1.3≤容积率≤1.32,建筑高度≤18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4633.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9〕洞规设字29号。
(二)出让起始价550万元,竞买保证金110万元。
(三)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出让(具体见出让须知)。
(四)本地块不允许分割销售。
二、地块竞买者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在洞头区域内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竞买),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地在洞头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在洞头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地块开发建设,新公司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并在洞头区境内开设银行基本户。出让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该地块位于温州市国家安全控制区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需按相关要求执行,竞买申请人在地块报名时,需咨询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建审部门(咨询电话:0577-88926302,联系人:金警官),并取得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建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地块成交后,地块竞得入选人需提供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建审部门审查通过意见,办理成交确认等手续,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政府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挂牌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对相关约定、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至2019年12月6日17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至2019年12月9日15时。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7时。
十、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0577-88926302 (温州市市民中心国家安全项目审批窗口)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