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县12月5日拍卖出让经济开发区八一路西侧等4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潜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1.申请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本次出让宗地,申请竞买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由竞买人在申请报名前自行咨询市住建部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3.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存在闲置土地的相对人禁止其申请竞买土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
4.根据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有关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其竞买。
5.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拍卖。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和出让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11月 11日至2019年 12月2日17:00。
2.申请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 18日至2019年12月 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2日17:00。
4.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经审查,申请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9年 12月 3日11: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2019年 12月 5日上午10:00-12:00。
四、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竞买人,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银行征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均加盖公司印章),并提供原件用于查验。
2.房地产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其中在潜山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还须同时由潜山市住建局出具的信用证明。
3.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委托报名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印章)。
申请竞买人报名时,应填写竞买申请书两份,并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和复印件两份。
五、特别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或报价,拍卖师无法分辨举牌先后,且同时举牌者都不愿意继续增加报价时,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竞得者。
4.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交清1937号、1938号、1939号和1940号宗地总出让价款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本次出让宗地均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详见宗地出让须知、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
六、出让宗地的约定条件
1.1937号规划建筑高度≤33 米。配套商业仅限临八一路和丹霞路、其它方向不得设置商业,商业配套建设应满足开发区安置方案。该宗地根据城市设计配建街头游园(位于丹霞路与八一路交口)面积不小于2500㎡(该地块不参与计容),街头游园方案同步设计,由受让方同步建设,无偿移交开发区管委会。交叉口退让根据城市设计要求落实。
该地块有门面房安置任务。详见《开发区在八一路西侧4个地块中2个地块安置方案》。
2.1938号规划建筑高度≤45米。配套商业仅限临八一路、其它方向不得设置商业,商业配套计容面积<5%(不包括综合商业设施2400㎡)。该宗地根据城市设计配建社区综合商业设施2400㎡(位于八一路与三合路交口),交叉口退让根据城市设计要求落实。
3.1939号规划建筑高度≤54米。该宗地配套商业仅限临八一路、其它方向不得设置商业,商业配套计容面积<5%。交叉口退让根据城市设计要求落实。
4.1940号规划建筑高度≤33 米。该地块配套商业仅限临八一路、其它方向不得设置商业,商业配套建设应满足开发区安置方案。该宗地根据城市设计配建街头游园(位于青龙路与八一路交口)面积不小于800㎡(该地块不参与计容),街头游园方案同步设计,由受让方同步建设,无偿移交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交叉口退让根据城市设计要求落实。
该地块有门面房安置任务。详见《开发区在八一路西侧4
个地块中2个地块安置方案》。
1937号、1938号、1939号和1940号四个宗地块相邻,为便于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作为一个标的一同出让,出让起始价13998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竞买保证金13998万元(四宗地的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
竞买人竞得后的成交价款按四宗地块起始价数额比例分摊,并分宗签订出让合同。
报名地点: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五楼(经营股)
拍卖出让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1)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潜山天柱山支行
账号:12755301040001090
(2)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潜山皖城支行
账号:1309078019200006703
(3)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潜山潜阳路支行
账号:34001684301050272546
(4)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18
(5)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发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20334082400100000209482
(6)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1201145902
(7)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100113186660019999
(8)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34
(9)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692801021000002597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0556—8970327
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11月 11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 筑 系 数 % |
绿地率% |
建设 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937 |
经济开发区八一路西侧 (丹霞路北侧) |
13103.93 |
R2+B1(商住混合用地) |
70 (40) |
<1.5 |
≤23 |
|
≥35 |
一年 |
13998 |
100 |
13998 |
1.1937号宗地起始价3951万元,竞买保证金3951万元; 2.1938号宗地 起始价5216万元,竞买保证金5216 万元; 3.1939号宗地起始价2624万元,竞买 保证金2624万元; 4.1940号宗地起始 价2207万元,竞买保证金2207万元; 增价幅度均为100 万元。 |
1938 |
经济开发区八一路西侧 (三合路南侧) |
14427.09 |
R2+B1(商住混合用地) |
70(40) |
<1.8 |
≤23 |
|
≥35 |
一年 |
||||
1939 |
经济开发区八一路西侧 (三合路北侧) |
6527.36 |
R2+B1(商住混合用地) |
70(40) |
<2.0 |
≤23 |
|
≥30 |
一年 |
||||
1940 |
经济开发区八一路西侧 (青龙路南侧) |
6873.75 |
R2+B1(商住混合用地) |
70(40) |
<1.6 |
≤23 |
|
≥30 |
一年 |
说明:1.该宗地的相邻建筑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2.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给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