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12月12日拍卖出让蓉城镇G318道与梅溪路交叉口西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青自然资规告字[2019]4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交地 方式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日照 间距 |
|||||||
2019-39号 |
蓉城镇G318道与梅溪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53874.69 |
10910 |
住宅用地 |
≥1.0、≤2.6 |
≤28% |
≤100 |
≥35% |
≥1:1.25,高层建筑应满足规范要求 |
70 |
5500 |
净地 |
2019-40号 |
蓉城镇七步泉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56734.75 |
11490 |
商住用地 |
≥1.0、≤1.85 |
≤25% |
≤80 |
≥35% |
≥1:1.25,高层建筑应满足规范要求 |
商业40、住宅70 |
5800 |
净地 |
2019-41号 |
蓉城镇天柱路与杜村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
36554.61 |
7405 |
商住用地 |
≥1.0、≤2.0 |
≤25% |
≤60 |
≥35% |
≥1:1.25,高层建筑应满足规范要求 |
商业40、住宅70 |
3800 |
净地 |
备注:1、2019-39号地块: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可与周边相邻地块统筹计算,地下停车比例不少于80%。2、2019-40号地块:沿碧桃路可作商业,商业用地占5%,为零售商业用地;地下停车比例不少于90%。3、2019-41号地块:沿天柱路可作商业,商业用地占5%,为零售商业用地;地下停车比例不少于90%。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且竞买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蓉东片区项目配套建设的完整性,必须同时竞买2019-39号、40号、41号地块。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并提供已完成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的业绩证明(报名者须提供资质证明、竣工备案证明原件)。
(3)为保证蓉东片区基础设施的连续性及协调统一,2019-39号、40号、41号地块必须结合青阳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蓉东片区5号至7号地块)的规划方案,进行整体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4)2019-39号、40号、41号地块竞得人需共同在蓉东片区7号地块为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建设约5000平方米共12个标准班的幼儿园、12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公建配套及景观公园;需无偿配套建设沿东河一侧绿化、景观(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5日16:00时前,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5日16:30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6:00时。
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5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在17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7日16:30时。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付款方式:成交后1个月内竞得人支付出让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章先生、黄女士
开户单位:青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20334172300100000025932)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j.chizhou.gov.cn/chiztpfront/)。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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