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苍南县12月13日拍卖出让龙港新城XC-1-10-3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1-22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19] 57号

 苍资规告字[2019] 57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19] 25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出让方式出让龙港新城XC-1-1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龙港新城XC-1-10-3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6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32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港新城月湖路西侧、临港大道北侧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40年

容积率

≤0.8

地上总建筑面积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608.8㎡

绿地率

≥10%

建筑高度

≤24米

   

建筑密度

≤40%

竞买保证金

512万元

   

起始价

2560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备注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不可分割转让,该地块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该地块建设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条件要求。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地块后应当自行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等相关证照,竞得人不得以无法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等相关证照为由,申请开竣工延期或者申请退地,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若该宗地实地投入加油加气相关设备和建设部分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其投入设备和建筑价格在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在履行交地手续时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支付价格根据建设投入和完成情况由苍南县发改局委托第三方审计确定,审计基准日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如由原投入方竞得的,则无需另行支付。已建建筑物按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凭《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地块拍卖时间:2019年12月13日9:30时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9:30时至2019年12月12日17:00时。

七、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竞得价款的50%,3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