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12月23日拍卖出让天子湖镇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安土让公字[2019]28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AJ2019J-62 |
天子湖镇2018-35、2019-20、2018-69-3地块 |
天子湖镇高禹村 |
69242 |
商住用地(其中2018-69-3为零售商业用地,2018-35、2019-20为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175 |
8345 |
2018-35地块为1.7-1.8;2019-20地块为1.5-1.6;2018-69-3地块为1.3-1.4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9J-63 |
天子湖镇2019-21、2018-69-2地块 |
天子湖镇高禹村 |
42594 |
商住用地(其中2018-69-2为零售商业用地,2019-21为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535 |
5070 |
2019-21地块为1.5-1.6;2018-69-2地块为1.3-1.4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AJ2019J-64 |
天子湖镇2018-36、2018-39、2018-69-1地块 |
天子湖镇高禹村 |
57373 |
商住用地(其中2018-69-1为零售商业用地,2018-36、2018-39为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450 |
6900 |
2018-36、2018-39地块为1.7-1.8;2018-69-1地块为1.3-1.4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以该宗地中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所有地块只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不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若地块由非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须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AJ2019J-62、AJ2019J-63、AJ2019J-64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按照宗地内每单个单独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上述三个地块附带相关商务协议,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签订该协议,未按照约定签订该协议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该协议内约定竞得人需承担一定的税收要求,详细情况见附件《安吉县高铁新城核心区块履约监管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溢价部分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至2019年12月20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6:00。
拍卖时间:AJ2019J-62:2019年12月23日09:00;
AJ2019J-63:2019年12月23日11:00;
AJ2019J-64:2019年12月23日14: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2--5021600)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先生向先生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李小姐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