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12月23日至1月2日挂牌出让翠湖公园西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铜告字[2019]20号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出让方式 |
供地 条件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19] 40号地块 |
翠湖公园西侧、翠湖六路以南、康居花园北侧 |
规划用地面积61104.22㎡;土地出让面积61104.22㎡ |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 35% |
6584 |
32917 |
挂牌 |
净地 |
开工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竣工时间:2022年6月20日前 |
铜土储字[2019] 41号地块 |
翠湖公园西侧、翠湖六路以南、康居花园北侧 |
规划用地面积25450.4㎡;土地出让面积25450.4㎡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业40年 |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 20% |
2107 |
10532 |
挂牌 |
净地 |
开工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竣工时间:2022年6月20日前 |
铜土储字[2019] 42号地块 |
翠湖公园西侧、翠湖六路以南、康居花园北侧 |
规划用地面积49965.18㎡;土地出让面积49965.18㎡ |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 35% |
5443 |
27212 |
挂牌 |
净地 |
开工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竣工时间:2022年6月20日前 |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9]40号、41号、42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30日,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9]40号、41号、4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11:00,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意向竞买人应持财政部门开具的到账证明办理竞买申请登记。
五、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19]40号、41号、42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将在2019年12月31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挂牌会。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若该地块竞买人超过三人(含三人),则自动转为拍卖方式进行,具体拍卖事宜,将于2019年12月30日16:00前由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9]40号、41号、42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6:00时
公开拍卖时间:2020年1月3日9:00时
拍卖挂牌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拍卖大厅
报名领取出让文件地点: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9]40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翠湖六路以南、华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铜自然资规[2019]382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
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19)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土地受让方同步无偿配建地块一5304.33平方米公园绿地;
4、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铜土储字[2019]41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翠湖六路以南、华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铜自然资规[2019]382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
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19)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铜土储字[2019]42号地块:
1、宗地建设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翠湖六路以南、华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铜自然资规[2019]382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
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20)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商业用房按不大于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4、土地受让方同步无偿配建地块四3433.63平方米公园绿地;
5、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勘查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交易信息网(http://www.ahgtt.gov.cn/lmah)、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hghj.tl.gov.cn/)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zbcg.com)及《铜陵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北京西路18号(805室)
联系电话:0562-2828555
联 系 人:胡泊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562-5885876
联系人:汪勇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