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12月26日拍卖出让梦蝶路南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拍告字[2019]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2019-48 |
梦蝶路南、代元路北、庄子大道东 |
39127.14(折合58.6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1.6 |
≤35 |
≥20 |
住宅用地70、商服用地40 |
12220 |
600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47) |
2019-49 |
三阳路北、文体路东、鲲鹏路南、经十七路西 |
61200.76(折合91.80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6 |
住宅用地70、商服用地40 |
20950 |
10000 |
建筑限高≤8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60) |
2019-50 |
许疃镇,许张路南 |
2242.77(折合3.36亩)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项目) |
≤0.4 |
≤25 |
≥20 |
40 |
360 |
300 |
建筑限高≤15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18) |
2019-37 |
三义镇徐圩村,义河路南 |
2894.48 (折合4.34亩)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项目) |
≤0.4 |
≤25 |
≥20 |
40 |
490 |
300 |
建筑限高≤15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19) |
[特别提示]
1.2019-48、49、50号三宗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019-37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和其他组织,竞得该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2019-37、50号地块建设项目为加油站,竞买人须取得有批准权的商务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预核准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规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24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4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17时。
5.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9年12月24日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6.拍卖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2019-48号地块可沿庄子大道、代元路、梦蝶路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建筑面积占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0%-40%。
2019-49号地块只允许沿鲲鹏西路、三阳路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5%。
(三)2019-37、50号地块建设项目连接公路的通道,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行铺设,通道使用的土地征收工作,由所在地镇(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2019-48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2019-49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2019-37、50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竞得人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七)各地块建设项目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