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12月25日至1月8日挂牌出让双涧镇涡河沿岸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挂告字[2019]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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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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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5 |
双涧镇涡河沿岸北侧 |
29457.71(折合44.18亩)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
按照区域交通设施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
按照区域交通设施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
按照区域交通设施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
50年 |
655 |
30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55) |
2019-46 |
商城路南、体育路北、西一路西、经十四路东 |
67149.81(折合100.72亩) |
体育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2 |
≤30% |
≥30% |
体育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2200 |
1000 |
建筑高度≤6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19-057)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6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6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0年1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0年1月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时至2020年1月8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20年1月8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2019-45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2019-46号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9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竞得人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四)2019-46号地块兼容的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40%。
(五)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