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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12月27日拍卖出让溪口镇扁石村芭蕉垅等4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关键字:龙告字〔2019〕34号

 龙告字〔2019〕34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

龙游县溪口镇2019-01地块(溪口镇扁石村芭蕉垅,溪毛线西侧)

3647

零售商业用地

≤0.3

 ≤25%

≥20%

40年

1060

220

龙游县龙洲街道2019-01地块(龙游南连接线以东,白姑线以北)

3312

零售商业用地

≤0.3

 ≤20%

≥20%

40年

1935

390

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1地块(位于G320国道汀塘圩村路段,G320国道东侧)

4309

零售商业用地

≤0.5 

 ≤25%

≥20%

40年

2370

480

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2地块(位于龙游县小南海镇平团线(团石村段)西侧)

4109

零售商业用地

≤0.3

 ≤20%

≥20%

40年

1520

310

备注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2.建设要求详见龙游县住建局出具的建设管理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出让相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9:00至2019年12月27日8:3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8:30,

各地块拍卖时间如下:

龙游县溪口镇2019-01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00;

龙游县龙洲街道2019-01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1:00;

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1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4:00;

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2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局大楼三楼;咨询电话:0570-7012676)。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龙游县溪口镇2019-01地块、龙游县龙洲街道2019-01地块、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1地块、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2地块实地已投入建设部分建(构)筑物和地下构筑物,经评估资产价值龙游县溪口镇2019-01地块314.0992万元,龙游县龙洲街道2019-01地块243.0277万元,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1地块490.6663万元,龙游县小南海镇2019-02地块180.9107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5日。地块拍卖成交后,地块所带的建设部分建(构)筑物和地下构筑物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土地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将建设部分建(构)筑物和地下构筑物的价值款支付给县政府指定的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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